威海公司為充分發(fā)揮工會組織幫扶工作的長效性,發(fā)揚人道主義和一人有難大家?guī)椭木瘢p輕公司員工因患大病、絕癥或其他意外造成生活上的困難,經威海公司黨委會研究、公司職代會審議通過,在威海公司內部設立困難員工幫扶基金,實行幫扶互助工程。
幫扶基金按照"行政撥一點、工會拿一點、職工捐一點"的方式籌集。每年從職工福利費中按每人30元、從工會經費中按每人50元的標準撥付給專項基金。同時吸納各分公司、各部門職工自愿愛心捐款(原則上員工每人每月5元,市公司主管、分公司中層每人每月10元,市公司中層、分公司經營管理班子成員每人每月20元,公司經營管理班子成員、黨委委員每人每月40元,公司總經理每月50元,董事長每月70元,多捐者不限)。
幫扶基金實行專賬專戶。公司成立由財務總監(jiān)、工會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、分公司負責人組成的基金管理委員會,負責幫扶基金的管理與使用,在保證基金安全與保值的情況下,可嘗試各種增值方式進行增值。日常管理由公司工會和財務部共同負責,財務部負責設立基金專戶,包括收、支情況,確保賬務清楚,資金安全;工會及職代會對支出情況負責,凡動用幫扶基金均需召開職代會或書面征求職工代表意見。財務部憑公司工會及職代會的審批意見支付款項。
幫扶基金的幫扶對象為公司參與此項幫扶互助工程的全體在崗員工,員工退休后自動退出此工程。主要包括:關愛員工的生活狀況,對生活特別困難的予以幫扶;關愛員工的個人安危,對遭受意外傷害的予以幫扶;關愛員工的身體健康,對患大病、絕癥員工,在依靠基本醫(yī)療保險和工會補充醫(yī)療保險仍無法滿足的情況下予以幫扶;參加由各級政府組織和倡導的社會救助活動;對其他不可預測而又確需幫扶的予以幫扶。
使用方式主要有兩種:一是借款形式。針對的是員工和家庭一時經濟緊張造成的困難,借款原則是"有借有還,不計利息,限額借款,限時歸還,工資收入擔保"。二是無償救助。
幫扶基金設立方案同時還對幫扶申請的提出、核實、審批、幫扶基金的發(fā)放標準、情況公示等進行了具體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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